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直属二层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电方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食化方向)、西餐烹饪、汽车检测与维修、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的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开展中职、高职的衔接教育,帮助中职生升大学;开展职业人才培训工作,其中包括市场监管行业培训,质量安全技术培训,是自治区本级第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全区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机构;开展质量研究工作,服务南宁市质量强市示范市建设工作,服务南南铝加工等地方支柱产业质量提升;构建质量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行“质量教育云”平台,服务全民质量素质提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学校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学工部、教务部、培训部、后勤部,筹建办、产教融合办。共1个决算单位,机构无变动。
2020年学校全额事业编制63人,编内在职实有人数50人。财政全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50人,退休人员48人,在职人员减少4人,其中:2人退休,2人离职,退休人员新增2人。
2020年,学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专业建设,稳步推进专业课程改革;二是加强教师素质能力建设,提升队伍业务水平;三是增强实验室建设投入,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四是专业技能活动引领,促学生全面发展;五是妥善安排顶岗实习,提高实习稳定率;六是加强行业文化熏陶,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七是发挥质量研究与教育职能,扎实开展社会服务及质量培训工作,综合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八是完善学校制度建设,强化财经内控管理。
第二部分: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0年度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度总收入3537.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37.15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876.28万元,增长112.9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475.1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915.18万元,增长122.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改委追加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资金。
(2)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资金34.9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59万元,增长19.08%,主要增加为经营收入增加。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3537.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37.15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876.28万元,增长112.9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7.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培训班费用,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2.30万元,降低17.46%,主要原因为疫情造成培训班规模缩减。
(2)教育支出3035.78万元:主要用于学校人员的工资发放、学校日常管理维护及学校开展的各类大型活动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675.22万元,增长123.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改委追加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8.58万元,降低16.75%,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人数减少,相应五险一金经费减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72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为医疗保险包含生育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31.9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5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基数调整,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475.1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915.11万元,增长122.76%。其中:基本支出492.54万元,项目支出2698.75万元。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9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47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8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1%,主要用于业务培训班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64.47万元,支出决算为285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27%,主要用于学校日常开支、人员工资、水电费、物业费、学校的运行维护费用及学校项目开支。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2.64万元,支出决算为4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障费用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65万元,支出决算为1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98万元,支出决算为3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2.5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4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5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0万元。同比年初预算减少0.019万元,同比上年决算减少0.08万元。减少原因为维修维护费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学校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3.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60万元,工程支出1707.81万元,服务支出114.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75.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20年全年学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5.14万元,本年支出3191.29万元,预算整体完成91.83%。
2.预算项目执行情况。
在项目实施中,严格预算、政府采购、合同等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项目完成情况支付款项,不存在拖欠、截留的情况。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服务项目全部履行招标手续。招标资料整理规范,保存完整,按程序履行采购预算增减手续,全面完成年度内政府采购各项任务。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完善固定资产增加手续。学校制定了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职责明确并能有效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项目完成的目标、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公众满意度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