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 求 公 告
各供应商:
我校即将开展驻校教官协助进行学生管理的服务采购工作,本项目投资估算额16万元左右,现就本项目的前期咨询设计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需求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驻校教官协管服务
二、采购内容: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1.具体工作及要求:学校在校生总数为400人左右,主要负责学校学生宿舍区和上课教学区域等安保工作,配合学校在2020年秋季学期(2020年9月~2021年1月)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包括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纪律、卫生、安全等方面,协助校方组织大型的校内活动,包括集合、运动会、体育比赛、紧急疏散演练等,同时负责活动的安保工作。
三、采购预算金额: 16万元。
四、响应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要求:格式自拟。需求文件应包含报价函、营业执照、服务方案、人员素质结构表等相关材料。各响应人须就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报价应考虑教官的薪酬和保险费、税费、材料费等一切其他费用。
六、成交确定
我校按照学校采购内控管理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校内相关人员对响应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并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评审材料及结果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审定成交单位。(后附《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地址及时间
供应商应于2020年8月31日17:00之前,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提交到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行政楼313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900889。手机:13878356473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0年8月25日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项目名称: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驻校教官协管服务工作
二、评委构成:本需求采购项目的评委由学校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三人构成。。
三、评标依据:评委将以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文件进行评分。
四、评标方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供应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需求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评分标准
1 |
价格分 (20分) |
价格分 |
20分 |
(1)评审价为供应商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供应商的成交金额=供应商报价。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并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且其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供应商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和微型企业且其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该供应商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供应商报价×(1-6%);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报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报价=供应商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供应商报价。 (6)以进入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20分。 (7)价格分计算公式:某供应商价格分=基准价/某供应商评审报价金额×20分。 (8)评审委员会认为某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应当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2 |
商务分 (40分) |
资质 |
5分 |
供应商具备后勤综合服务经营范围,具备得5分,不具备得0分。 |
信誉业绩 |
30分 |
(1)有5年以上从事驻校管理工作经验的得10分(在响应文件内提供相关履历复印件,原件待查); (2)提供的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现管的中职学校或以上,同类管理经验项目(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业绩,每提供1个项目,得2分,满分20分(在响应文件内提供相关履历复印件) |
本地化服务能力 |
5分 |
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设有稳定的服务机构,有良好的本地化服务能力的,得5分。(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3 |
实施方案技术分 (25分) |
项目实施服务方案 |
2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织实施服务方案优劣程度,各评委独立打分,报价文件中无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章节的,得0分。 一档(8分):提供了服务方案,对基本的服务内容有描述,方案总体一般。 二档(15分):服务方案完整,对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有了解,有应急预案,方案较好。 三档(25分):服务方案完整详细,能完全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全部工作及要求。 |
4 |
项目质量保障能力分 (15分) |
人员素质分 |
1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素质结构表,各评委独立打分,报价文件中无人员素质结构表的,得0分。 (1)高中以上学历 (2)派驻负责人两名(队长、副队长) (3)派驻负责人大专以上学历 (4)人员优于采购文件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军警部队转业干部 (5)所有派驻人员都必须是退伍军人。 以上条件((1)~(5)项)每满足一项,得3分, 满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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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5日